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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区域共同发展,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南京、淮安两市政府经友好协商,签订2007年度挂钩合作协议如下:
一、两市交流
(一)两市共同举行高层领导互访活动2次。
(二)继续推进宁淮两市干部互派交流,互派挂职干部15名左右。
二、产业转移
(一)举办宁淮合作项目签约大会2次,全年实现宁淮合作产业转移项目80个,固定资产引资额2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4亿元。
(二)评选宁淮合作产业转移优秀项目,授予“宁淮合作优秀项目”称号,并给予奖励。
(三)积极引导南京企业家到淮安投资兴业。南京市结合沿江开发和产业发展战略,积极组织在宁企业家和商会到淮安考察投资,积极鼓励在宁企业实施跨地区资产重组和产业转移,鼓励相关企业参与淮安市盐岩资源开发和农副产品深加工。
(四)建立两市经贸企业联系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两市经贸部门共同组织相关行业和企业开展合作对接、互访考察、座谈交流,为两市企业多领域、深层次合作创造条件;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的特点,不定期地发布两市企业投资意向、配套协作、资产重组、市场贸易、合作项目等经济信息。
三、共建开发区
(一)成立共建开发区协调委员会,研究决策宁淮挂钩共建开发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商解决宁淮挂钩共建开发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为共建开发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协调委员会在宁淮两市发改委分别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委员会日常事务。
(二)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江苏淮阴经济开发区共建江宁经济开发区淮阴工业园,完成投资公司注册。完善共建园区申报条件,确保共建区年内获省政府批准;开工建设3平方公里启动区,投入资金3500万元,6月底前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引进项目10个,固定资产引资额20亿元,开工建设项目4个。
(三)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共建南京经济开发区涟水工业园,完成投资公司注册。完善共建园区申报条件,确保共建区年内获省政府批准;开工建设1平方公里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5000万元;年内引进项目10个,固定资产引资额2亿元。
(四)在做好现有共建园区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和探索,逐步推进淮安市其他县(区)省级开发区与南京省级开发区的共建。
四、劳务合作
(一)两市劳动保障部门每季度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对口区县每季或半年组织交流活动一次,确保用工信息和资源信息畅通。将目前市、区县的劳动交流合作延伸到街镇,南京对口区县分别选择一个街道或企业与淮安当地乡镇开展劳务交流活动;合作培训劳动力5000人,向南京市劳务输出1万人;
(二)在已经建立的宁淮流动就业信息网的基础上,形成常规化、制度化的远程招聘模式。充分利用宁淮流动就业信息网,组织高层次劳动力与高技能用工岗位需求的企业进行远程视频面试,切实提高招聘质量。举办宁淮流动就业信息网实时视频招聘活动,全年共8次;
(三)两市建立对口挂钩区县扶持技能培训机构的机制,在现有培训学校的基础上,加强教学工作交流,提高师资水平,加大培训力度,切实为两地农村劳动力提供长期的技能培训服务;
(四)加大维权力度,对淮安在宁务工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及时为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设立安德门市场淮安驻宁办事处维权窗口,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快速受理和解决淮安籍务工人员投诉案件,为其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五、科技合作
(一)两市科技局共同组织在宁高校院所及企业参加淮安市科技洽谈会,实现南京5-10项科研成果在淮安转化。
(二)帮助淮安市企业开发新产品项目或实施制造业信息化项目4项以上;申报国家、省级科技项目60项以上。
(三)配合盱眙县科技创新大会的召开,在盱眙举办一次科技创新高层报告会。
六、外经合作
(一)两市外经贸系统建立对口交流工作机制,定期互通招商引资、开发区建设及外贸、外经等方面的信息,相互参与、宣传、推介对方市的各类招商活动,南京市外经贸局适时组织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家来淮考察,全年不少于2次。
(二)进一步加强外经合作,推动淮安的外经企业、中介公司与南京大公司、大集团的交流,帮助淮安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拓宽业务渠道,组织1-2次针对性强、短期见效的两市外经企业对接洽谈活动。
(三)加强两市在外贸领域的合作,南京市在参与境内外展销会摊位安排上给予淮安一定支持,帮助淮安外贸企业发展。
(四)配合两市发改委做好南北共建园区工作,帮助引进外资项目不低于4个。
七、人才合作
两市人事部门紧密合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南京市为淮安市培训40名科级公务员。
八、社会事业
(一)两市教育系统继续加强教育合作交流,实施“个十百千万”工程,即南京市援建涟水宁红小学1幢教学楼;接收淮安市选派20名职校优秀专业教师参加南京市组织的教师进企业实践活动;为淮安免费培训师资100名,派300名教师赴淮安市农村中小学支教一学期;招收2000名淮安初中毕业生就读南京市职技类学校;捐赠万元图书和教育仪器。
(二)两地妇联联合开展对来宁打工的淮安籍父母进行现代科学家庭教育知识培训,促进淮安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
(三)两市卫生系统围绕科研、技术、人才、设备等领域展开合作和对口支援。南京市卫生局协调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定期派出专家来淮会诊、讲学、技术指导等,帮助淮安市建设一批在省内有影响的市级重点专科项目。
(四)两市体育局继续加强合作交流,加大对南京市女子柔道运动员刘欢缘、男子赛艇运动员吴崇魁的培养力度,力争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对淮安运动员招收进队给予优先考虑;南京市资助淮安市运动器材。
(五)开展宁淮两地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在淮安图书馆(周恩来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三馆合一项目等重点工程方面寻求合作。
九、农业合作
(一)实施联合制种,由南京市提供技术服务,淮安市建立种子基地。
(二)淮安市继续优先向南京市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及无公害绿色食品。
(三)切实推进宁淮粮食产销合作。两市粮食部门认真落实2006年两市政府签署的建设20万亩优质无公害稻米基地和每年订单收购5万吨粳稻的协议;组织两地粮食企业开展产销衔接活动,拓展粮油经贸合作领域,年实现粮油贸易量10万吨以上;引导南京粮食企业,利用资金、技术、信息等优势来淮并购粮食企业,投资建设加工厂和粮食物流项目,或相互参股、合作经营等,促进淮安粮食流通、转化增值。
十、旅游方面
开展旅游交流合作,淮安市旅游局组团参加南京市举办的梅花节等节庆活动,南京市旅游局组团参加淮安举办的淮扬菜美食文化节等节庆活动;淮安市旅游局积极配合南京市旅游局,将盱眙县、金湖县纳入南京营销都市圈旅游规划;根据淮安市旅游统计结果,对于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期间,南京旅行社组团赴淮旅游人数列第一、第二、第三名的,南京市旅游局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5000元的奖励。
十一、建筑业方面
(一)推动宁淮两市建筑行业进一步发展,鼓励两市二级以上建筑企业进入双方建筑市场参与竞争,同时享受本地区企业的同等待遇,并在双方企业办理市场准入方面提供便利。
(二)南京市建筑主管部门每年为淮安市建筑行业培训初、中、高级工、技师及考评员,同时对淮安市建筑人才培训方面,给予经济支持。南京市的事业单位对淮安市所属的对口事业单位(安监站),在人才培训、技术设备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巩固建筑劳务基地成果。南京市将淮安市的各县(区)施工企业、“建筑之乡”和专业施工队伍作为南京市建筑劳务用工基地,全年向南京市场新增建筑劳务3000名。淮安市建筑主管部门做好劳务上岗前培训工作,并积极协助用工单位做好输出建筑劳务的管理工作。
(四)南京市对淮安市建工局驻宁办事处的工作继续给予支持。凡淮安市进入南京市建筑市场的施工企业、建筑劳务队伍,由淮安市建工局驻南京办事处实行统一扎口管理,如工程合同签订、工程结算等均需办事处签章后方可生效。
(五)南京市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对淮安市在宁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行减半收取。淮安市建工局驻宁办事处应加强本地施工企业在宁期间劳动用工的监管,督促在宁施工企业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
(六)双方鼓励南京市属企业与淮安市施工企业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
十二、区县结对帮扶
继续做好两市有关区县的结对帮扶工作。两市挂钩结对的县区,及时签订年度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工作重点,并报两市的宁淮挂钩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发改委规划处和淮安市发改委经济合作处)备案,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本协议由两市宁淮挂钩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细化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主管部门另行商定。
南京市人民政府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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