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与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07年合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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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和发展镇江市与连云港市的友好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拓展区域共同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促进两市经济社会共同发展,经友好协商,签订2007年度挂钩合作计划如下:

  一、产业合作:

  1、由两市农(林)业局牵头,进一步加强两地农业企业的挂钩合作。积极组织连云港市农林部门、农业企业、种养销大户赴镇开展农业专题招商引资活动;鼓励镇江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到连云港市投资开发农业,争取两市在合作开发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方面有所突破。

  2、由两市经贸委和国资委牵头,继续深化两市工商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一方面,巩固扩大2006年合作成果,对已经签约的合作项目,加强协调指导和跟踪服务,加大推进力度。另一方面,拓宽思路,强化新项目的联系与推进,力促有新项目合作。

  3、由两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对前两届洽谈会上集中签约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4、由两市工商局牵头,全面加强两市个体私营企业的合作与交流,继续组织和扩大私个企业间的交流范围,积极引导和推进项目合作。

  5、由两市旅游局牵头,继续加强两市旅游业的交流与合作。相互宣传、推介对方旅游资源、旅游项目、旅游产品和城市环境,组织旅游团队到对方市旅游参观,同时在人力资源上开展创新协作。

  6、由两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积极开展信息和管理交流合作,继续保持定期互访交流机制,继续深化两港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合作。

  二、劳动力转移

  1、由两市劳动局牵头,继续办好镇江市用人单位赴连云港招聘活动,组织2次集中大型就业招聘会。

  2、继续加强两市用工信息交流,着力丰富和扩大两市共享的人才信息网站信息量。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利用“空中交流平台”,降低连云港市劳动力的求职成本,及时准确得到镇江市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和提供的就业服务。

  3、根据招聘单位用工需要,举办“订单式”劳务用工培训班。镇江市劳动保障部门配合连云港市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为用工单位及时输送合格的劳动力。

  三,科技合作

  1、由两市科技局牵头,加强信息沟通,推动驻镇高校、科研院所与连云港市企业的科技协作。根据连云港市的产业特点,收集驻镇高校、科研院所的最新科技成果,向连云港市相关企业进行推介。

  2、由两市科技局牵头,进一步加大对国家863计划制造业信息化集成技术、稻鸭共作技术、土着菌发酵床养猪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力度,并重点予以扶持。

  3、由两市科技局牵头,加强对近年来立项的镇连科技合作项目的跟踪管理,保证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四,外经贸合作

  1、由两市外经贸局牵头,全面加强两市外贸系统在招商引资、开发区管理及外贸、外经企业改制等方面的交流和沟通,相互参与、宣传、推介对方市的各类招商活动,相互推荐客商。

  2、由两市外经贸局牵头,继续组织外经公司和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协定,促进两地外经业务得到稳定、健康的开展。

  3、由两市外经贸局牵头,合作开展1-2次针对性强、见效快的外经活动。

  五、人才交流

  1、由两市人事局牵头,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合作与开发,在高层次人才培训、评价、诚信认定、信息库建设等方面开展项目合作与开发。镇江市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在连云港市人才市场建立劳务、人才培养、输送基地,定期通报劳务、人才输送计划,连云港市人才市场负责求职者组织工作。

  2、由两市人事局牵头,进一步完善两市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在各自人才信息发布渠道中相互设立对方的人才信息窗口,为对方所在地用人单位提供人才招聘、信息咨询、异地人事代理、人才培训、业绩档案管理等服务。

  六、教育交流

  1、由两市教育局牵头,继续推进两市教育信息技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连手共建、共享数字化教学资源,两市教育城域网实现互联、互通、共享。

  2、由两市教育局牵头,继续加强两市职业教育发展合作,在两地职业教育学校中进行五年制高职领域的合作办学。

  3、由两市教育局牵头,继续加强基础教育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地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继续资助500名连云港市贫困中小学生。

  七,对口县(市)、区合作

  两市挂钩结对的县(市)、区,及时签定年度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工作重点,并报两市的挂钩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年终考核依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帮扶结对单位要落实帮扶措施,扩大帮扶成果,扶持资金要按援助项目进展要求及时到位。

  八、共建园区建设

  1、由两市发改委牵头,加强两地交流与互访,有计划地组织企业进行考察交流,全面推动开发园区的各项合作共建工作。

  2、镇江经济开发区与东海县经济开发区双方密切合作,积极有效运作好共建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工作,年内力争2个以上项目建成投产,积极促进镇江产业转移和连云港东海县的工业化进程。

  3、利用连云港市的资源和政策优势,强化招商合作,并力争引进外资项目4个,协议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800万美元,全力推进项目进入共建园区。

  九、其他

  1、两市的经济合作均享受当地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对有关重大事宜经过协商可以特事特办,一事一议。

  2、充分发挥两市宣传媒体的作用,加大挂钩合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密切两市各对口部门的工作交流和合作。

  3、两市发改委进一步加强两市挂钩合作的监督检查,加大考核力度,努力扩大合作领域和合作深度,提高合作的效果。

  本计划未尽事宜由两市主管部门另行商定。

  本计划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一份报省苏北办。

镇江市人民政府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市长(签字)    市长(签字)

许津荣    刘永忠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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