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江浙民营工业园

   一、项目开发单位:连云港江浙民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二、建设规模:
总占地面积约1900亩。项目总投资16亿元,引进各类生产型企业约100家,建设大型物流配货中心一个。
   三、项目地理位置:
该项目坐落于连云港东海县浦南开发区内,位于连云港西大门,东临204国道线,西靠同三高速,南接新牛公路(机场大道),北依鲁兰河。
   四、项目概况:
   连云港江浙民营工业园重点吸引苏南、浙江个人和民营企业投资,以服装、轻纺、家俱、新型建材、低压电器及出口产品等轻工业项目为主的工业企业进驻,引进后形成专业的工业园区产业链,并在园区内建设相关配套市场和生活居住小区,努力形成连云港乃至苏鲁地区产业最集聚,功能最配套,竞争力最强,环境最优的民营经济工业园。
   五、投资成本:
   1、土地价格:根据项目投资规模、性质及用地位置等因素,具体确定土地价格。目前是连云港市各类特色工业园区中位置好、升值空间大、投资成本低、优势突出的园区之一。
   2、劳务用工费用:劳均工资400—600元人民币/月。
   3、水电费用:工业用电250KVA以上实行峰时电价,高峰价格0.788元/千瓦时,平谷价格0.473元/千瓦时,低谷价格0.158元/千瓦时;200KVA以下实行综合电价0.68元/千瓦时。工业用水1.8元/吨,生活用水1.5元/吨。
   六、优惠政策:
   投资商在我园投资除享受国家、省、市的有关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投资优惠政策:
   1、投资商投资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税按“前五年全免后五年减半”的方法,由受益财政以技改奖金方式补贴给企业。
   2、投资商兴办生产性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对企业上缴的地方所得税属受益财政留成部分,按“前五年全部后五年减半”的方法,由受益财政以技改奖金方式补贴给企业;增值税属受益财政留成部分按“第一年全免、后二年减半”的方法由受益财政以技改奖金方式补贴给企业。
   3、投资商兴办生产性企业,一律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对省以上法律、法规规定应收取的费用,按相关标准的下限收取;服务性收费按规定最低标准的30%收取。企业所需水、电、气纳入计划优先供应。
   4、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采用“项目带政策”、“一事一议”的办法按照更优惠的原则个案处理。
   5、专人负责办理企业主入园相关手续,实行一条龙服务。
   6、根据企业规模、行业和产品市场担保条件等,经银行认可可采用信用贷款。
   七、联系方式:
   单 位:连云港江浙民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浦南镇(204国道线)郎庄段东侧(苏源对面)
   招商电话:0518—7451888 7451999 7451688
        13912168168 13815688855
   传 真:0518—7451988
   联 系 人:陈小姐 黄先生 林先生
   邮政编码:222346
   温州办事处地址:温州新城大厦14楼
   招商电话:13777781205
   联 系 人:王宣开
   单 位:连云港市总商会 联系人:王 祥
   电 话:0518-5471390  手 机:13337867959
   E_mail:1687788@126.com 传真:0518-560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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